動詞時態三頁通
文 / 史嘉琳 (Karen Steffen Chung)
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系 副教授
在台灣學英文,很容易以為學文法主要的目的就是應付考試。實際上,文法要發揮該有的功用,就要活用才行。在今年系列文章的最後一篇,希望給讀者一些很實用的工具,讓英文的主要動詞時態能離開考場,滲入你的英語日常會話裡!
現在式 Present
英文所謂的「簡單現在式」(也叫「現在簡單式」)simple present,最有特色的地方是通常它根本就不是什麼「現在式」――而且也並不「簡單」!為什麼會名不符其實呢?其實,歷史上簡單現在式曾經有過現在式的功能,只是時間久了,英語內部發生了一連串的變化,使得現在式有了新的詮釋與適用範圍,其中最重要的兩點是:
1. 常態、習慣性、經常發生的事才用現在式,這也包括 to be(如 to exist, to live)與 to have(如 to possess, to own)一類的動詞,例如: “He takes a short nap after lunch every day.” “The sun rises in the east.” “Dust collects really fast when the windows are open.” “He gets nervous around other people.” “She eats fast.” “He’s here!” “She has time now.”。
目前正在進行中的事,請不要用現在式!通常要用現在進行式,例如「下雨了。」,不要說成 “It rains.”,應該說 “It is raining.”。另外要小心,如果要講時間已經持續多久的話,不能用現在式,要改用現在完成式,例如: “I am in sales for 17 years.” 應該說成 “I have been in sales for 17 years.”。
2. 感官動詞平常該用現在式,通常不能用現在進行式,例如 “It looks good.” “That stew smells wonderful.” “He hears very well.” “It seems unlikely.” “He likes to read detective novels.” “She loves him dearly.”。
現在式雖然只有第三人稱單數才要加 -s 詞尾,很多人還是會忘記加,這可能是因為被其他不加詞尾的人稱「慣壞」了。怎樣解決?光知道文法規則還不夠,要先做幾週的每日回音練習,而且要有系統、有意識地加強練習含有 -s 詞尾的第三人稱單數形態動詞的句子,練一兩遍絕對不夠,要練到自動化為止。徹底自動化之後,說話遇到第三人稱單數時,不需經過大腦,-s 詞尾就會自動跑出來。台灣的語文教學裡,常以為懂規則就夠了,太過依賴大腦的理解,對無意識頭腦的訓練極度不足。實際上語言學習需要大量重複練習,規則才會滲入無意識頭腦裡,再紮根成為習慣。還沒有變習慣之前,就等於「不會」,因為大腦會來不及通知嘴巴要多加一兩個音,結果名詞、動詞通通都只用原形。這就是為什麼每天做 10-20 分鐘的回音練習這麼重要,不做就無法把無意識頭腦訓練到位,就只能講出折騰對方的 “broken English”。
現在式還有一個時而會遇到的用法,就是所謂的「敘述現在式」narrative present,也叫「歷史現在式」historical present。過去的事,照理說應該用過去式來表達,不過,寫故事或小說時,作者有時會刻意選用現在式,目的是給讀者一種現場感,例如: “He picks up the phone and dials the number on the paper. No one answers.”。遇到這種用法,最好就把它當過去式看。因為怕有的人把「敘述現在式」當理由不好好練過去式,建議學習者盡量避免使用,平時能看懂就好。
進行式 Progressive
一般現在進行中的動作應以現在進行式 present progressive 來表達,而不是用簡單現在式(感官與常態動詞除外)。要記得用 be 的正確形態,後面的動詞加上 -ing 詞尾來構成現在分詞 present participle,例如 “I am working on my report now, so I can’t talk long.”。也要留意不要把現在進行式,用在該用簡單現在式、原形、不定詞或其他動詞形態的地方,例如 “I want to learn how to riding (→ to ride) a bicycle.” 或 “I can doing (→ do) everything myself.”。
過去進行式 past progressive 是用來指之前持續一段時間的事,例如 “He was taking a shower when the phone rang.”。如果是長時間一直重複的事,就要用 used to + 動詞原形,例如 “I used to eat meat, but then became a vegetarian after seeing a lamb being slaughtered.”。第一句不可以用 “He used to shower when…”,第二句也不能用 “I was eating meat, …”。過去進行式和 used to + 動詞原形都意味著現在這些事已經沒有在進行中,或原來常發生的事已經停止,不再發生了。
需要稍微留意的是,雖然現在進行式與動名詞 gerund 同樣都是由 -ing 形態的動詞構成的,可是兩者迥然不同:前者是動詞,也常有形容詞的功能,例如 “a flying object”;後者是名詞,前面可以加冠詞、數字等。例如 “He is walking across the field right now.” 裡, “walking” 是現在分詞,可是在 “Walking is good for you.” 一句中,”walking” 是主詞,也就是動詞類的名詞,或「動名詞」。複合名詞重音要念對的話,必須要能把現在分詞與動名詞分辨清楚。另外要留意,也有不少有 -ing 詞尾卻不是動名詞的一般名詞,像 clothing, morning, evening, wedding, bedding, outing, wording, plumbing, sibling 等。
未來式 Future
嚴格來說,英文沒有一個像過去式完全「文法化」的未來式 future tense,只有幾個比較將就的句型與用法。大家最熟悉的應該是:
1. 情態助動詞 will + 動詞原形。will 原先的意思是 “want”「想要、有意志」,未來式的用法是後來由此演變出來的,will 其實也還部分維持著「有意志」的原意,很像中文裡的「要」:也有「想要」及「將要、快要」兩種不同又相關的意思與用法。未來式用的 will,通常是對未來做預測時才用,例如:”It will be sunny tomorrow.”(我聽過天氣預報)和 “He will attend the event this evening.”(他在名單上)。第一人稱單、複數有時候也可以用 shall 這個情態助動詞組成未來式,例如 “Shall we go?”,常有「提出建議」的意味,不過現在,尤其在美式英語裡,已經很少用。
2. to be going + 不定詞。這通常代表著某現況、意圖或造因的自然結果,例如 “She is going to be a big sister next month.”(因為媽媽懷孕了)和 “There is going to be trouble.”(因為我已經觀察到有人犯規)。
3. 進行式形態有時也可以當未來式用,通常意味著該事做過事先安排或規劃,例如 “We are having breakfast together Wednesday morning.” 和 “I am getting my hair cut tomorrow.”。
4. 現在式有時也可以當未來式用,通常只用於非常確定的事情上,例如 “School starts next week.”。
5. 最後,不定詞 infinitive 本身也常有未來的意思,例如:”That’s for you to find out.” 「這事有待你自己 [未來] 去發現。」雖然有不少可以表示「未來」的不同動詞形態,不過,各有各的適用範圍 ――每一個也都要好好注意與練習!
簡單過去式 Simple Past 與現在完成式 Present Perfect
簡單過去式 simple past 與現在完成式 present perfect 一樣都用來指過去所發生的事。最大的不同是,現在完成式所指的事情通常還持續到現在,或對於現在還是有影響力或重要性。反之,用簡單過去式時,會聯想到之前所發生的事的某一個時間點,因此可以跟時間、還有地方、方式等副詞片語並用。用現在完成式時,我們最關心的是事情到底發生了沒有?對於這事情什麼時候、在哪個地點、以什麼方式發生的,暫時不關心,例如,我說 “I have broken my leg.” 時,我在向你宣布你原來大概不知道的一件大事,可是我沒提什麼時間、地點、原因,因為這些在這個時刻相對不重要,腿上裹石膏得用拐杖代步,這才重要!反過來,當我說 “I broke my leg yesterday.” 時,你可能知道我昨天準備去滑雪,現在告訴你有件事在某一個特定的時間發生。
其實,中文也有類似過去式和完成式的嚴謹區別:中文的「完成式」常以「了」字標示,例如「我的手錶掉了。」 “I have lost my watch.” (凸顯出掉錶這件事)。「(你是)在哪裡掉的?」 “Where did you lose it?”「(我是)在學校(掉的)。」 “( I lost it ) At school.”。用「(是)……的」的句構時,往往是在問或交代事情是在什麼時間、地點等發生的,跟英文用過去式的規則非常類似。中文裡,主動詞後加「過」,也常常會對應到英文的現在完成式,例如「你讀過那本書嗎?」 “Have you read that book?”「沒有(讀過)。」 “No, I haven’t (read it).”。中文裡的「了」常表示已完成或有了新變化的狀況;「過」用來標示發生過至少一次的事。
在聽或讀英文時,要開始特別注意什麼情況用過去式,什麼情況用現在完成式,建議你同時也想一下,翻成中文的話,到底要用「了」、「過」還是「是…的」的句型?不是每一句話都能互相對應得這麼整齊,不過,這方法還是很有參考價值,可以讓你比較輕鬆地了解英語的過去式與現在完成式不同的適用範圍。千萬不要打糊塗仗,以為聽懂了動詞的基本語意,不用去注意它的時態,就可以了事,時態本身也有不容輕忽的語意!
過去完成式 Past Perfect
許多學習者好像對過去完成式 past perfect 有很大的誤解,以為既然現在完成式是指現在之前發生的事,那麼,過去完成式理應是指很久很久以前發生的事。錯了!過去完成式有時所指的事情只有幾分鐘前才發生的。重點是,過去完成式無論如何不能單獨使用,一定要跟另一個簡單過去式動詞並用。例如,有個人已經就業,感覺大學時代很遙遠,說 “I had attended university in the US.”。因為他沒有提到讀大學之後所發生的另一件事情,來做兩者在時間順序上的對比,所以這句話是錯的。如果重點是他「讀過」大學,那就應該用現在完成式:”I have attended university.”;如果要強調他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讀大學的,那就應該用過去式:”I attended university in the US after I finished high school.”。可是當你想說,在另外一件事(例如移民美國)發生之前,你早就已經在美國讀完大學,這個時候過去完成式才適用,例如:”I had already attended university in the US before I moved there permanently in 2010.”。
以上只是英語動詞時態簡短基本的介紹。想要更深入地了解英文動詞種種形態的正確使用法,在此推薦一本好書:Geoffrey N. Leech 所寫的 Meaning and the English Ve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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