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課程設計:課程規劃 Course Planning
文/羅文杏教授
國立清華大學英語教學系副教授
前言
自 1970 年代起,第二語言習得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領域的研究改變了人們對語言教學、學習與課程的理解。這些改變也影響了語言課程設計的原則 (Jacobs & Farrell 2001, 2003; Richards & Rodgers 2014),例如:
- 將語言視為學習者在社交、工作場合與學習時溝通所需的資源。
- 強調學習是依賴與他人互動的社會過程。
- 以真實且具意義的溝通作為學習基礎。
- 將語言視為處理內容與資訊的資源。
- 整合不同技能,而非單一的教學。
- 將錯誤視為語言學習過程中的常態現象。
- 轉向能促進學習歷程與策略運用的教學。
- 將文法視為有效溝通的語言組成部分,而非抽象的句型結構。
- 以教師為中心轉變為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
- 強調語言流暢度 (fluency) 與正確度 (accuracy) 的俱進發展。
- 體認到學習者有其個別的學習歷程及不同的學習需求與動機。
- 課堂學習任務與練習應著重於提供學習者機會參與具意義的交流。
從 1980 年代起,上述這些原則被應用於語言課程、教學大綱、教學方法與資源的設計與規劃。而在設計語言課程時,除了運用這些原則,設計者須針對課程規劃做出決定和選擇。在本篇文章中,作者將介紹在規劃一門語言課程時,需做出的四項決定:(1) 確定課程程度 (determining the level of the course)、(2) 選擇教學大綱架構 (choosing a syllabus framework)、(3) 確定課程內容範圍與順序 (determining the course scope and sequence),以及 (4) 規劃教學段落 (developing instructional segments)。
(一)確定課程程度
規劃一門語言課程時,設計者必須確定該門課程的起點程度,以及預期學習者在課程結束時應達到的程度。典型的程度分類方式僅將語言課程或教材區分為初、中、高級,但這種分類方式對於精細規劃的課程與教材而言過於籠統。
目前較普遍使用的程度分類方式是將學習表現 (learning performance) 或精熟度 (proficiency) 標示等級。這些等級描述了學生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在不同程度時「能做到」 (can do) 的內容或表現。例如,現在被廣泛採用的「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 (CEFR),設計者參照其 A1 至 C2 的六個等級,規劃語言課程和測驗,描述學習者在聽、說、讀、寫各方面應具備的能力。
(二)選擇教學大綱架構

第二項決定是選擇教學大綱架構,這是語言課程設計者需決定的最基本問題。選擇適當的教學大綱架構極為重要,因為教學大綱與課程內容反映了設計者對於語言本質、語言運用及語言學習的假設。
在決定教學大綱時,設計者應了解語言課程的規劃可涵蓋多層次的內容,例如,英語寫作課程可能依據文法(如:在描述中使用現在式)、功能(如:描述喜歡與不喜歡的事物)、主題(如:撰寫全球議題)、技巧(如:發展主題句)、過程(如:運用寫作策略)、任務(如:摘要演講內容)或文本(如:撰寫商務書信)來規劃課程內容。同樣地,英語口說課程可能根據文本類型(如:閒聊、會話、面試、討論)、功能(如:表達意見)、互動技巧(如:開啟與結束對話、輪流發言)以及主題(如:時事、商業話題)安排課程內容。
選擇適合的教學大綱架構,其關鍵在於規劃教學大綱時,設計者需決定哪些教學內容是主要的,而哪些是次要的。取決於課程的性質,某些內容可能比其他內容更為核心。例如:英語閱讀課程可先依據閱讀技巧,然後再根據文本類型、詞彙與文法規劃教學大綱。英語聽力課程可以根據聽力技巧,例如聽關鍵字、聽內容細節或主旨,然後再依據文本類型、主題與詞彙規劃教學大綱。
(三)確定課程內容範圍與順序
規劃一門課程時,設計者需確定其內容範圍 (scope) 及順序安排 (sequence)。內容範圍意指課程內容涵蓋的廣度與深度,而課程內容的順序安排,則涉及哪些內容必須安排在課程初期,以及哪些內容能為後續的學習奠定基礎。安排課程內容順序,可根據下列原則:
- 由易到難:依照難易程度來安排內容順序。
- 需求:根據學習者的需求安排。
- 先備知識:根據在學習過程中,某些內容需作為學習基礎的必要性來安排。
- 部分與整體內容:由整體到部分,或由部分到整體:課程可能先聚焦於主題的整體內容,再考量其組合的成分;或者先著重組合的成分,再規劃整體內容。
- 螺旋式安排 (spiral sequencing):安排教學內容重複出現,讓學習者有反覆學習的機會,好加深印象。
(四)規劃教學段落
一門課程的設計亦須包含教學段落的規劃。所謂教學段落,意指一個自成體系且獨立的教學單位,有其特定的具體目標 (objectives),並能反映課程的整體目的 (aims)。規劃課程內容時,需選擇適當的教學段落,並決定這些段落呈現的順序。以教學段落來組織一門課程,其主要目的為:
- 讓課程更具可教性 (teachable) 與可學性 (learnable)。
- 呈現課程內容在難易程度上的循序漸進。
- 為課程建立整體結構與連貫性。
在規劃教學段落時,兩種常見的教學段落形式為「模組」 (modules) 與「單元」(units):
模組是一個自成體系且獨立的學習組合,例如,一門 120 小時的課程可以分為四個模組,每個模組各 30 小時。學習評量通常在每個模組結束時進行。模組化的課程其優點是可靈活地安排課程,並且讓學習者能即時達到學習目標,帶給學習者成就感。然而,課程規劃者需確定模組化課程不會因此顯得缺乏結構性。
單元是一個教學區塊 (teaching block),時間長度通常超過一節課、但短於一個模組。單元是安排一門課程與教材最常見的教學段落,它是由一組依據某一教學重點所規劃的課堂組合(例如某一寫作主題單元包含四節課)。單元設計旨在提供一系列結構化的教學活動,以導向特定的學習成果。一個設計完善的單元,其關鍵要素包括:
- 長度:教材份量充足,但不過量。
- 發展性:教學活動之間能有效銜接;單元不應由隨機安排的活動組成。
- 連貫性:單元內容具有整體的連貫性。
- 步調:單元內的每個活動皆以合理的步調進行。
- 成果:在單元結束時,學生應能了解或做到與教學主題相關的內容或表現。
結語
在本文中,作者介紹了在規劃一門語言課程的過程中,設計者須做的四項決定。如前所言,在做出這些決定時,「選擇教學大綱架構」是最基本需決定的問題。在下一篇文章中,作者將介紹目前常使用的教學大綱架構,供語言課程設計者做為參考。
參考文獻:
- Jacob, G. M., & Farrell, T. S. (2001). Paradigm shift: Understanding and implementing change in second language education. TESL-EJ, 5(1), 1-17.
- Jacob, G. M., & Farrell, T. S. (2003). Understanding and implementing the CLT (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 paradigm. RELC Journal, 34(1), 5-30.
- Richards, J. C. (2017). Curriculum development in language teaching (secon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Richards, J. C., & Rodgers, T. (2014). Approaches and methods in language teaching (thir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