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課程發展的內涵與觀點
文/羅文杏教授
國立清華大學英語教學系副教授
前言
在臺灣,英語教師通常會依據教育部制定的英語課程綱要進行教學設計,在詮釋與實行英語課程時,可能缺乏主導性。然而,教師通常需要根據學習者的需求優化課程,以達到有效的學習成果。他們需要決定教學與評量的方式,準備並選擇適合的學習資源。教師都會參與課程開發,儘管參與的程度取決於他們的教學場域。因此,語言教學不只是「語言本身的教學」,它涵蓋了語言教學的設計與實施,並呈現了教學和學習的本質。有關於課程發展與實施所涉及的原則和對於實施過程的理解,皆是教師不可或缺的知識。有鑑於此,本專欄將以「英語課程設計」為主題,發展出六篇文章,旨在向讀者—國中小英語教師—介紹語言課程發展的內涵,以及課程設計的原則及面向。

語言課程發展概論
本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作者將介紹語言課程發展的概論。內容分為三小節:(一)語言課程發展的內涵,(二)課程發展的觀點以及(三)影響語言課程設計的因素。
(一)語言課程發展的內涵
我們目前所熟知的語言課程發展概念始於 1960 年代,而語言課程通常反映出特定的語言學習本質與價值的教育觀點,並以此作為語言教學方法的理論依據。語言課程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理解,並以多種形式呈現。根據 Richards (2017) ,課程是指有系統的步驟說明、資料與資源的整合,這些整合代表一項為達成特定教育目標而設計的計畫。在此定義上,課程發展被視為一種結果 (product),而此類課程的發展為由上而下、由專家主導的過程。課程發展 (curriculum development) 則包含:釐清學習者需求、制定能夠回應需求的教學目標、設計教學大綱與課程結構、選擇教學方法與教材,並且評估語言課程的成效。
另外,需釐清課程 (curriculum) 與教學大綱 (syllabus) 兩者間的不同。課程意指學校提供的某領域的全部授課科目 (courses),以及學生在學習計畫中預期習得的知識與技能;而教學大綱則是指教授某一門科目時,所規劃的具體教學目標、內容、教學順序與教材安排。換言之,教學大綱設計 (syllabus design) 是一門科目的內容規劃,包含教學與評量的內容。例如,一門英語會話課的教學大綱,包含要教授與練習的會話技巧、語言功能、主題,以及這些教學內容呈現的順序和評量方式。簡言之,教學大綱設計指的是發展一份教學大綱的過程,而課程發展則比教學大綱設計更為全面。
教學大綱亦稱為教師的課程 (teacher’s curriculum),意指教師會依據學習者的獨特性設計自己的課程,規劃課堂上的教學,也就是所謂實際執行的課程 (enacted curriculum)。例如,某位教師依課綱要求,應在學生國中畢業前教授 2000 個核心詞彙,然而,這位教師並未依課程安排的順序教授單字,而是讓學生透過探索課外經驗來發展詞彙知識。這位教師請學生將與生活經驗相關、對自己有意義的詞彙帶到課堂上,然後與學生一同利用這些詞彙創作詩歌與故事(如 Sylvia Ashton Warner 在其 1963 年著作《Teacher》中所描述)。實際執行的課程著重於教師在執行課程時的具體作為。相對地,生成課程 (emergent curriculum) 則是在教學過程所發生的規劃內與外的各種歷程中,課程的參與者,包含教師與學生,透過互動「創造」課程、協商並理解課程的內容。這種課程設計觀點即是過程導向 (process) 或生態導向 (ecological)。
(二)課程發展的觀點
如前所言,課程發展可從兩個觀點來討論,也就是將課程發展視作為結果或過程,將課程發展視作為「結果」是許多教師最熟悉的形式。課程被認為是一份計畫,其內容包含教學架構、教材發展、評量設計,並作為指導語言教學的依據。將課程發展視作為結果的課程設計方法有兩種 (Richards, 2013):前向設計法 (forward design) 與逆向設計法 (backward design)。

前向設計法認為課程設計是按固定順序發生的一系列步驟,因此常被稱為瀑布模式 (Waterfall Model) (Tessmer & Wedman, 1990)。這種設計方法將語言視為可被拆解為核心組件的一個物件,並以這些核心組件作為教學大綱的基礎,而教學過程或方法的安排,則是依據大綱而定。前向設計法的課程發展,其流程如下:教學內容 (content) → 教學大綱 (syllabus) → 教學方法 (method) →教學成果 (outcome) → 評量 (assessment)
若課程的教學目標 (outcome) 尚未確定,前向設計是一種可行的課程設計方法,因為前向設計法強調對知識、技能與學習內容的掌握,認為這些是學習領域的核心素養。若教師的能力有限,課程發展採前向設計模式較為適合,因為課程規劃可交由專家而非個別教師來完成。
第二種方法是逆向設計法,此模式必須先確定要達到的教學目標或預期的成果,並根據學習成果推導出合適的教學活動與內容,這種方法也被稱為目的-手段 (ends-means) 模式。此模式認為教學的首要步驟是確定目標,方能設計出實現這些目標的方法。根據 Taba (1962),逆向設計法包含以下七個步驟:1. 診斷需求、2. 制定目標、3. 選擇學習內容、4. 安排學習內容、5. 選擇學習表現、6. 安排學習表現、7. 確定評量方式。
逆向設計法適合於教師能分擔課程發展任務,並且有足夠資源投入學習需求分析以及規劃與發展教材的情況。對應於前向設計法,課程發展採逆向設計法的流程如下:學習需求 (needs) → 學習成果 (outcome)→ 教學大綱 (syllabus) → 教學方法 (method) → 評量 (assessment)
課程發展可視作為結果,相對地,課程發展視作為過程則是將課程理解為源自教室經驗的產物,也就是指語言教學實際進行時所生成的學習活動。如前所言,這類課程亦稱為「生成課程」,課程發展的觀點是「過程導向」或「生態導向」。過程型課程 (curriculum as process) 強調「教室作為學習共同體」的觀點。學習不再被視為對既定內容的掌握,而是透過參與學習活動與社會脈絡,在實踐過程中建構新知識。就生態學的觀點,課程並非以事先規定的教材或學習內容的順序為起點,而是依學習者的活動、需求與目的而展開。過程型課程優先考量的是學習過程、課堂參與,以及教師與學習者在創造學習機會中的角色。
(三) 影響語言課程設計的因素
無論課程發展被視作為結果或過程,影響語言課程設計的因素主要有兩類,第一類是內部影響因素,指的是來自語言教學專業或應用語言學領域的因素。例如,第二語言習得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新概念的出現,或者因研究結果修正先前的理論。學者與研究者根據這些語言學習概念與理論,提出假設與原則,作為檢視語言課程設計與實施的依據。
第二類是外部影響因素,意指來自學術界或應用語言學領域之外的因素。這類的影響因素為語言實用導向,反映了政府、教育主管機關、雇主或學習者對語言課程的實際需求,而課程設計必須達到參與者期望的具體成果。例如,政府推行雙語政策,校訂的語言課程將英語視為重要學習科目,並以學生學習達成率作為學習成果指標,這是外部因素影響英語課程設計所致。教師對影響語言課程設計的因素有所認識,有助於了解課程發展的背景和詮釋課程內容,進而規劃在課堂中的教學。
結語
本期文章介紹了語言課程發展的內涵、不同導向的課程發展觀點以及可能影響語言課程設計的因素。希望透過本文,提供讀者有關於英語課程設計的概念,有助於未來規劃與實施英語課程。下一期會訊文章將討論語言課程設計中不可或缺的步驟:學習需求分析。
參考文獻:
- Richards, J. C. (2017). Curriculum development in language teaching (secon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Richards, J. C. (2013). Curriculum approaches in language teaching. Forward, central and backward design. RFLC Journal, 44(1), 5-33.
- Tessmer, M. & Wedman, J. F. (1990). A layer of-necessity instructional development model.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38(2), 77-85.
- Taba, H. (1962). Curriculum Development: Theory and practice. Harcourt Brace and World.









